私は风だ 自由な风だ

多情好似南山月(萧平旌X林奚,日常清甜)

预告片虽然让我哭崩了,但是也给了甜头。

终于又看到当年的小神龙了。

林奚的神农之志不变,无事可做的二傻自然是跟着媳妇行万里路尝遍百草,夫妻同心,造福后世。

二人旅途见闻,四个微有关联的小故事,甜甜甜甜。

最后,大笑三声,官逼同死,同死得其所,快哉快哉!

 

第一章 昼暖

听药店掌柜说了句台山的石斛长得好,林奚便再坐不住,大清早就起来背了药篓、提了药蓝,撑着个竹杖就要去登台山。

她本不打算告诉萧平旌。

台山不高,路也不算难走,因着翻过山就是另一座城,来来往往倒是有不少经商之人,林奚思忖不会有什么危险,自己上山采药已是习惯,便打算自己快去快回,私心只想着让萧平旌多睡会。

他们二人的行程自然而又奇怪,结伴而行互相照应,外人看来都是新婚燕尔的小夫妇,实际却并未捅破那一层窗户纸。

明白点说,二人还没有夫妻之实,这样一路同行,多少有些不便。

若是借宿人家,萧平旌不是地铺便是柴房,若是投宿客栈,那天字一号的上房自然是让给林奚,萧平旌总是毫不在意地选十几人挤在一起的大通铺:“总要省点银子,”他看上去倒是毫无所谓,“打仗的时候什么地方没睡过,这已经算是舒服了。”

林奚拗不过他,姑娘家又委实难以开口说出甚么“睡一间屋子”的话,但是林奚心里,却实在是心疼他的。所以能让他多休息一刻半刻,她也觉得是好的。

只不过是刚出门,便看见萧平旌抱着剑立在门前:“昨日那掌柜一提,我便知道你要上台山,”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得色,顺手便拿过了她的药篮,“背上那个也给我吧。”

“何不多休息会,”林奚抬手捏了下他的肩膀,“前几日便看你时常揉肩,许是睡的不好引起,这药篓还是我自己背着吧。”

“那怎么行,被别人看见了,还不得笑话我不心疼你?”

这话不过顺嘴一说,却惹得两人脸都红了起来,林奚低头将药篓递给他,萧平旌也一言不发地背上,二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沉默着朝着台山方向走去。

一路无话,但林奚心情却是纷纷乱乱的,就像此刻山中乱飞的柳絮,说不出是个什么样,正是那乱如麻又绵如丝的女儿心了。萧平旌一直走在她前面开路,一路只是看风景,见到小花小草也要嘀咕几句,说着什么“可能也能入药”便一股脑都往药篓里丢,每走一段路便回头飞快瞥她一眼,又匆匆转过去。

林奚早有心与他谈谈,但是不知从何说起又羞于开口,只得拄着杖一路盯着脚下的路,走得倒比往日还慢了几分。也不知是不是心乱所致,走着不过半天工夫,这并不坎坷的山路倒让她这习惯了翻山越岭之人绊了一下。

萧平旌听到动静,三下两下就跳了过来:“摔着了?严不严重?”

林奚试着走了两步:“不过崴了一下,我自己能接好。”

“这事我在军营做的也多,我来吧,”容不得林奚说出拒绝的话,他已经蹲了下来握住了她的足腕,顺手褪下鞋袜,稍微用点巧劲,轻轻往上一推,听见那清脆一声响,才又细细替她揉了两下脚踝,“想是好了,你站起来试试。”

林奚脸早已红透,只觉得早春明明还有些冷的天气忽然就热了起来,那热就从他握过的地方一点点透上来,往心里深处钻了又钻,又慢慢沉淀,酿成一汪甘甜的酒,一丝一丝的淌过四肢百骸。

“多谢,”她声音低的自己都几乎听不见,“已经没事了。”

直到此刻,萧平旌才后知后觉的脸红起来。方才一时情急,顾不得太多,此刻看见林奚整理鞋袜,才知道自己方才的举动多么放肆,几乎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登徒子了。

女子的双足,本是极私密的地方,本是……本是洞房花烛那晚,才会给自己夫君看到的。

虽然二人婚约在身,却不曾有过真正逾矩的举动。此刻萧平旌才知道什么叫气血冲顶,就像有什么在他脑海里一下子炸开,炸成一片空白,只余手上一点未散的余温。千头万绪匆匆而过,他不由得把目光落在自己手掌上,那里曾盛开过一朵小巧的、雪白的花,那样玲珑可爱。莹润的肌肤,小巧的足趾,修剪得干干净净半月形的指甲,他发觉自己居然每一寸每一分都能记得清清楚楚。

“无耻。”萧平旌自己都在心里骂起自己来了,但这个关头他居然还能记起《洛神赋》里的句子——

“凌波微步,罗袜生尘。”

再不可想了,再不可想了,萧平旌这样告诫自己,完全不敢再去看一眼林奚。

只是那次下山后,萧平旌晚上有甚少好眠,如此一阵之后,他终于下定了决心,快些选个好日子,娶林奚过门。

野有蔓草,零露瀼瀼。有美一人,婉如清扬。邂逅相遇,与子偕臧。

 

第二章 暮云

路过邺城时适逢元宵,这样的节日,邺城这样的地方,自然会有大张旗鼓的庆典。还只是黄昏时分,街道上就已摩肩接踵,像是全城人都跑到了大街上,要共赏这月色灯火。

萧平旌最是闲不住,风风火火地找出件新做的绛色衣裳,吵嚷着说也要去看看热闹:“林奚,去年大嫂不是给你新制了件彤色衣裳么,绣着并蒂花的,你穿那件可好?毕竟是过节,喜庆点的颜色总是好兆头。”

她当然知道他那点心思,也不说破,看着眼前兴冲冲换上新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少年,一向不喜热闹的她内心倒是也隐隐生出几分向往。

现在他这样,才是萧平旌本来的样子,难得他这样高兴,怎能不遂了他的意。

鲜衣怒马少年时,一朝看尽金陵花。她心中温暖,找出那件衣裳,故意不去看他愈发灿烂的笑。

她的衣裳多是月白色,安宁婉转,有着静谧之美,如今穿上一身娇艳的彤色,倒是素日少见的俏丽。许是不太习惯,即使冷静如她,穿好出来后眼中都带了一点难以察觉的期望与不安。她发现了萧平旌一直黏在她身上的眼神,略有些不自在地低下了头。

萧平旌轻咳一声,欲盖弥彰地拉开视线,半晌才凑上来笑着说了一句:“林奚,你今天晚上可真好看。”

她不答言,脸上却悄悄绽开了遮不住的笑,两颊飞起来羞涩的绯红,一双眼睛顾盼流光,露出少见的却动人的喜悦来。

这人言辞数年如一日的简单甚至贫乏,却又总能在她心头柔软之处恰到好处地敲上那么一下,酥酥软软的,甜在心头。

萧平旌也不知什么时候就牵上了她的手,带着她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穿梭,看见什么新奇玩意都问她要不要买下来。她终于颔首,选了把白色团扇,纤细的手腕随意轻摆,扇面的蝴蝶也跟一扑一扑,灵动得像要随时扑棱出来比翼齐飞。

而萧平旌则更是显露出了压抑许久的调皮天性,买了几个橘子在手中一掂一掂,抛高又接住,每次接的好了,便回头朝她吐吐舌头,洋洋得意而心满意足,依稀就还是当年胡言乱语逗她笑、一言不合就解衣的少年郎。

他们在河畔并肩而坐,月华如水,倒全了那多年前那一次未完的邀约,许是受周围气氛感染,她也难得露出小女儿情态,挽起衣袖在水面划了几下,把眼前的一轮圆月搅碎成粼粼碧波,又伸手聚拢,那月儿就又回复了原样。萧平旌饶有兴味地看她,总也看不够的样子。

她竟还买了一个糖人,笑眯眯憨态可掬的样子。萧平旌看她伸出舌舔一小下,又张开嘴细细地咬那么一小口,便露出小小的却有几分惊喜的笑容。他竟然吞了口口水,引得喉结上下动了动,并不是想吃,心底忽地就生出另一种冲动。

当她的目光转向街口那个变喷火戏法的卖艺人时,他弯下身子,偷偷咬了一口她手中的糖人。

她那时惊愕的表情让他觉得甚是有趣。

"这玩意太甜了,我可吃不惯。"他被发现了却毫不在意,居然还作出嫌弃的样子。

林奚却看着他笑了,嘴角勾起柔柔的弧度,就像是他嘴里未来得及化去的糖,透着一层层的甜。因着暖色的灯照映,她的轮廓晕着融融的光,面朝他盈盈而立,看上去似水温柔,就像是初春时节在山间看到的桃花。彼时春季和煦的风吹起轻盈的桃花瓣,卷带着雨水过后的清新香气,飘飘悠悠地打着转儿沾上她的发髻,露出那乌黑中的一点桃红。

他回忆着那时的光景,忍不住就向她伸出手,只是这次不像那时,他不是要为她拂去发梢的落花。

他一向多话,一张嘴在她面前常无半刻消停,此时他却不再开口,伸手扶着她的肩俯下身去,浅尝辄止,却缱绻依依。

明明已经不是那个山花烂漫的好季节,但他的唇覆上她的时候,淡淡的春日暖阳般的花香还是朦胧地、梦一般地卷进他的呼吸。

原来,不止是药香,林奚身上也有花一样的香气。

人来人往中,在这个小小角落,时光停滞,喧嚣静止。伴随着欢声笑语,象征着吉祥如意的烟火在夜空中粲然绽开,一时间流光溢彩,照亮了他们的脸。林奚的手指一松,手中的糖人掉落在地上,发出轻轻一声响。

车遥遥兮马洋洋,追思君兮不可忘。君在阴兮影不见,君依光兮妾所愿。

 

第三章 夏风

 林奚是在盛夏时分、蝉鸣阵阵的时候,发现自己有了身孕。林奚虽是有经验的大夫,自己亲历起来,倒是也如寻常女子一般有些懵懂,加之月信素来就不太准时,初期症状亦不明显,足是到两月有余她才发现。

那天本也是个寻常日子。天气炎热,萧平旌带着村口一帮毛孩子光着膀子下河摸鱼,他本性就是个大孩子,最是能与天真稚子玩到一块。等到天色擦黑,他才水淋淋的提溜着几弯鲜鱼回家,身后还跟着几个吵吵嚷嚷的半大孩子,说是要跟着他回家吃糖醋鱼。

萧平旌眉梢眼角都是笑,那笑颜和身边的孩童一般纯真。他弯下身去刮一个叫的最响孩子的鼻头,转身又抱起另一个举过头顶,在那孩子兴奋的笑声和其他孩子“我也要我也要”的叫喊里,林奚突兀却又自然地闪过了一个的想法——

“平旌要是有自己的孩子,会是个什么样子?”

她心头泛上微微的惊讶,更多的却是幸福的赧然。

“若是给他生个孩子,他会喜成什么样?怎么成婚大半年,竟一点动静也无?”

这瞬间,一个念头飞快地闪过——

月信似乎有段时间没来了。霎那间她有些慌有些羞又有些喜,算算,似乎真的两个月没来了。她再无心思看他与孩童戏耍,步履匆匆回到自己房中,细细诊了脉,又仔细回想了自己这段时间身体的微妙变化,再看向镜子的时候,她发现镜子里的女子在对她笑,明明是最熟悉的一张脸,却又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,那眼神亮闪闪的,是掩盖不住的欣喜。

她竟要做娘亲了。

他孩子的娘亲。

这念头在脑中轰隆隆滚过,像是盛夏骤雨前的一道惊雷,让她一时间都有些糊涂,怎么才想到这事,这孩子,说来便来了呢。

好容易打发走那群孩子,已经是入夜时分,抬头便能看见皎皎月光。而萧平旌此刻哪有半分睡意,他在不大的房间里走来走去,晃得林奚都不知说些什么好,只觉得他可能下一刻就要窜出窗子,或是冲破屋顶。

“奚儿,”他的语气里竟有几分撒娇的讨好,“你怎么不早告诉我?”

她面色如三春之桃:“我自己,也不过是今日才发现。”

他已经蹲下来握着她的手,又把脑袋凑在她小腹上闭眼听了一会,也不过一会他就站起来说着“罪过罪过,方才是爹爹动作重了些。”林奚看得掩面而笑:“这才两月,你能听出什么。”

萧平旌自己也觉得好笑,这才安静下来坐在她身边,揽着她的肩膀温柔低语:“我实在是太高兴了……一时间也不知该做什么好。”

林奚倒是更冷静些,声音轻柔:“我自己便是大夫,也照顾过不少产妇,照顾自己还是应付得来,你也不必担心。”

“那也是,不过你还是把需要注意什么,不能做什么都交待给我,”萧平旌又起身开始走来走去,翻找出纸笔,在案上铺开,一条条写了起来——
“我先想想啊,这第一,便是不可再上山采药,”才落笔他又往林奚处看了一眼,“你下次只画给我,千年灵芝我也给你弄来。”

“第二,不许晚睡,你最喜欢晚上画那药草图,虽说编纂药典是大事,可眼下也得给这件事让一让,这段时间再不可了。”

“第三,不可劳累,若是寻常小病小恙,我替你去也一样,耳濡目染这么久,半个医生也当得了。这第四……”

萧平旌一边自言自语,一边满满写了大半张纸,忽然又像想起来什么一样:“你也给自己配副安胎药吧,我每日煎了,你就喝着,也放心些。”

林奚靠着枕头看着他,只觉得心头满满当当,觉得琴瑟和谐岁月静好不外如是,那满纸龙飞凤舞的大字,只觉得一个个念过去,都是口齿噙香:“你这些虽都不错,但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。”

“还有第九点么?”萧平旌提笔想了又想,终是没有想到,“请夫人赐教,我一定好好写下来记着。”

林奚走过来,难得露出俏皮神色,凑着他耳朵轻声道:“孕期前三月,不可行房事,所以,这段时间你只得偏房歇着了。”

萧平旌的耳朵一下就红了,那红从耳尖一直烧到了半边脸,偏那罪魁祸首还正襟危坐,面色如常。他握笔的手一抖,就在空白处落下了硕大一个墨点:“林奚,你到底跟谁学的啊,怎么越来越坏了?”

暂出白门前,杨柳可藏乌。欢作沉水香,侬作博山炉。

 

第四章 金溪

林奚绘制药典配图的时候,萧平旌就总坐在她身边给她研墨,然后凑近她看着她一笔一笔绘制那些药草的枝叶花朵、根茎纹路。其实在萧平旌看来,这些都长得差不多,磨成粉后更是看不出分别,熬制以后都是乌沉沉一碗,苦涩得很。只是林奚却喜欢,她素日就喜欢摩挲着那些药草,仔细对照着画在纸上,林奚其实画技不错,一笔笔下来,倒真与刚刚摘下的样子别无二致了。

这样的事情自然是劳心费神的,林奚这一坐,就是动也不动的大半天。萧平旌看着心疼,总想分担些什么,却并不能真的帮上太多忙,最终也只得乖乖在她身边坐下,老老实实把墨磨的浓浓的,好让她用起来便利些。

“古人都说红袖添香,为什么到了我这就变成我给你研墨了?以前大哥批阅军报,也是大嫂在旁边帮着研墨。”

林奚的笔顿了顿,抬头看他,见他神色如常,才放心地继续。

“你不必担心,”萧平旌安抚似的摸了摸她的头发,“大哥知道我们现在这样,一定也是欢喜的。”

“我听大嫂说过,你刚学会走路不久,就被哄着铺纸研墨,”她看上去心情不错,尾音都微微上扬,带着愉快的余韵,“你可能很适合这种活。”

萧平旌不以为恼,反倒被她那句毫不生分的“大嫂”听得心头喜滋滋的:“罢了,你这趟活我也干不了,少不得委屈委屈我自己。”话音刚落,他就飞快地凑上去亲了她的脸颊一口,复又低着头继续磨墨,看上去专心致志,好像刚刚偷亲的人根本不是他。

林奚早已习惯了这种突然,浅浅笑开,笔下不停:“今日差不多了。”

此时柜中的药草图早已经摞成厚厚一叠,萧平旌将她新绘好的接过,端详了一会,又吹了两口气,这才装好置于最上方,这事情他做的熟门熟路,还没等林奚站起来,就已经完成了。

“你当心肚子,肚子,”萧平旌一叠声喊她,人已经掠过来扶住她起身,“都让你别这么辛苦,你总不听。”

林奚眼睛里有藏不住的笑意:“算起来,等到竺儿八个月大的时候,”她伸手轻轻拍了下自己凸起的小腹,“这药典大抵也差不多了。”

“是是是,夫人你最了不起了,”萧平旌扶着她的手,“现在我带你出去走两步,老这么坐着也不好。”

“这是我从小的志向,没想到,竟能这样快完成。”林奚心头松快,步伐也轻快了些,倒叫萧平旌心急起来。

“你走慢点啊。”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,一脸兴奋:“都说怀着儿子身子重,怀着女儿轻盈些,你说,这胎会不会是个女孩子?”

“我不介意这些,本来取名之时也是择了个都可用的字,”她偏过头望着他,“你想要个女孩?”

“私心的确这样想,女儿像你一样文静漂亮多好,”他抓抓头发,“只是咱们的孩子,自然都是喜欢的。”

“你说,待这本药典完成,要取个什么名呢?”

林奚忽然抛出的这个问题,倒叫萧平旌楞了一下,他想了又想,也没想出什么太好的:“我对此本就不怎么了解,不过大略知道《金匮要略》、《伤寒杂病论》这类的,你忽然这样一问,我也想不出太好的,可你是济风堂门下,是不是与济风堂相关更好些?”

林奚低头思索,像是在认真考虑,半晌她才开口,盈盈目光就落在萧平旌的眼底:“我倒是有了个好名字,”她牵起他的手,在他手掌下细细写下二字,就像那时他们为未出世的孩子取名,她也是这样握着他的手,纤细手指在手掌轻轻划过——

“击竺而歌的竺字可好?”

如今她写下的两个字,萧平旌跟着她手指在心底描摹。

金溪。

他有些疑惑,不由得望向她:“因我们居住于此,便叫金溪要方,金溪药典?不过是个地名,这可不像你。”

“此书大成于金溪,此其一。”

她语声轻柔,如春日温和的雨滴滴答滴答地就落在他心上:“此书非我二人合力则不得成,各取一字,以作纪念,此其二。”

这是他的名,亦是她的名。

萧平旌再念这二字,只觉得本来普通的一个地名忽然变得缠绵起来,那密密渗透的情意,那悠悠而过的时光,一一浮上心头,他搂住她,深深颔首:“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名字。”

夜风温柔,如情人的手。实在是沁入人心的好时光。

今夕何夕?

见此良人。

子兮子兮,如此良人何。

 

FIN

 

本文的主题其实是少年男女与少年夫妻之间那种微不可察、朦朦胧胧的情与欲。

这本是一种干净又纯粹的力量,因为我喜欢你,所以我想碰碰你亲亲你会因为你有绮丽的梦,既是风月事,亦是真性情。

孟子有云:知好色则慕少艾,有妻子则慕妻子。如是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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